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理工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二)文史法医教育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A)”);
(三)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四)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五)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由试点学校在“高等数学(B)”和“大学语文(B)”中再任选一门进行统考。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是:
(一)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 、“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C)”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其它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考试科目的选择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专业分类。四个科目全部实行机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