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材料的提交工作,保证学籍管理质量,现将学生信息更正材料提交规范如下:
一、学生信息更正申报表
分校将各工作站上报的信息更正情况进行统一汇总,新生须填写《新生信息更正申报表》,在籍生须填写《开放教育在籍生信息更正申报表》,申报表填写信息必须清晰、准确、无误,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凡是分校提供的申报表有误、无签字盖章或工作站直接提交的信息更正表,一律视为无效申报。
二、根据更正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有误需提交:
1、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姓名上方填写学号),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上A4纸),一式2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事项变更记载),一式2份;
4、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若学生的姓名变更,必须在户口本和户籍证明上显示出曾用名信息);
5、招生花名册复印件一式2份;
6、本科生提供学信网大专网证,专科生提供高/中专毕业证复印件,一式2份;
7、若身份证信息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性别、民族错误需提交:
1、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上A4纸),一式2份;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内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式2份。
(三)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时间错误需提交:
1、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专科在籍生提供高/中专毕业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科在籍生提供大专学信网网证,一式2份。
以上信息修改若属于填报或者录入错误造成的,还需提供填报或者录入错误说明,并且由学生本人及经办人签字,分校(工作站)盖章。
所有复印件须在A4规格纸上复印,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经手人签字,分校盖章,依据提交的《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的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