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开放大学、直属学习中心,校内有关学院,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为持续推进学分银行试点建设及学分银行信息系统应用,省校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拟开展学分银行优秀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银行优秀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征集
1.征集范围:本次征集范围为系统内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主要包括非学历培训学习成果和文化休闲类学习成果。
非学历培训学习成果,包括参加由甘肃开放大学及其系统内各单位组织并发证的各种培训、进修、研修等学习获得的学习成果。如参加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组织的各类干部培训与社会培训获得的培训结业证明等。
文化休闲类学习成果,包括参加甘肃开放大学及其系统内组织的文化休闲类教育课程、学习活动等学习项目的结果。如参加社区学院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相关课程或项目,取得的合格证明或成绩等。
2.征集原则及成果参选条件。征集工作坚持正确导向、质量要求及分类实施的原则。参选成果应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充分反映甘肃开放大学系统办学特色与水平,符合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3.征集流程:申报者填写《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评审认证申请书》(附件1)和《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评审认证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各学分银行分中心接受区域内的学习成果申报,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管理中心推荐。推荐应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学习成果《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相关表格均应签字盖章。
管理中心收集整理各分中心推荐的学习成果,进行资格初审后组织学分银行专家库入库专家进行评审,进行公示后公布入选学习成果。
4.成果使用:管理中心为入选学习成果颁发入选证书,并将入选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学习成果名录,相关学习成果及其学习资源在学分银行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学习者推介展示或经学习资源所有者同意后向相关单位推荐使用,资源原有版权归属不发生改变。
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征集优秀学习成果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二、进一步推动学分银行系统应用
1.为进一步加强学分银行宣传,完善学分银行门户网站,请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的市(州)开放大学提供本单位标志性照片(1张,为jpg格式或png格式,图片大小要求5M以下,像素要求322*120)和能够反映本单位办学特色、办学成果的简要文字介绍(可附少量图片)。
2.继续组织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生、各类非学历培训学员(含非学历培训、社区老年教育)积极注册建立学分银行账户,记录存储学习成果,注重向各类学习者宣传可存储的学习成果的多样性,形成终身学习档案。
可存储的学习成果包括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成果和其他学习成果,如既往课程成绩、毕业(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资格(等级)证书、学习简历、工作经验、所获技能、竞赛、非物质文化传承、论文、著作、技术成果、技术创新等。
3.认真组织做好包括免修免考在内的开放教育学生学习成果在学分银行平台的存储、认证和转换申请与审批。
4.积极向各类学习者进行学分银行宣传和知识普及,鼓励学生关注学分银行公众号、学分银行小程序,进行学习和应用服务。
5. 鼓励各类学习者在积极存储、认证转换学习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学习需求进行在线资源学习,存储在线学习记录,促进终身学习。
三、工作要求
1.优秀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征集是加快学习成果标准体系建设,服务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基础。各认证分中心向管理中心推荐学习成果应严把学习成果意识形态、版权和质量关,突出服务地方和社会贡献。
2.学分银行首届优秀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征集不限定学习成果形成时间,不限定申报名额,可由个人或单位据实申报。
3.按照“一成果一材料”的原则申报,学习成果征集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和分中心照片、简介均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校教务处学分认证中心。
4.在学习账户注册和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及其审核中存在问题,请及时在省校学分银行工作群中提出解决。
5.省校将对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和各单位账户数量及学习成果存储量定期公布反馈。
四、联系方式
1.省校教务处学分认证中心
联系人:安乐 联系电话:0931-8850261
邮箱:360290613@qq.com
2.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工作QQ群:223587448
附件:
1.《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评审认证申请书》
2.《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评审认证申请表》
及样表
3.《甘肃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评审认证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