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认证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各市(州)开放大学、直属学习中心,开放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融通,畅通终身学习通道,近期国家开放大学制定发布了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转发你们,请积极宣传并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

 

 

 

 

教务处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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