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习者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通过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并能在遵循一定规则的条件下,积累自己的学习成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不基于认证单元的学习成果认定与积累标准,针对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习者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工作须在国家开放大学审批建立的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分中心、认证点)内进行。
第二条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办法适用于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各学院、分校、工作站和培训机构正在参加或已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或培训的学习者。
第三条认证业务办理细则
1.开户。用户提交开户申请表(见附件1)及学习成果入档申请表(见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对用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通过后,提交认证中心总部办理开户业务。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办理开户业务,并告知原因。
2.学习成果核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在用户提交的学习成果入档申请表上签署办理意见,转交相关学院、分校、工作站或培训机构核查用户学习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由相关学院、分校、工作站和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习成果记录。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对用户提交的已经由相关学院、分校、工作站和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学习成果入档申请表进行审核,满足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积累标准(见附件3)的用户,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为其记录学习成果。不满足者,不予办理业务,并告知原因。
4.激活用户终身学习档案。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分中心、认证点)对办理了认证业务的用户要激活其终身学习档案,为用户积累继续教育学分。
5.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分中心、认证点)已办理的业务信息定期同步上传至认证中心总部信息数据库。
6.用户办理流程见附件4。
第四条用户终身档案继续教育学分积累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认证业务办理资费标准按照30元/人.次标准执行。
第六条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与认证点将用户办理业务产生的纸质文档,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区分类别、密级及管理要求,做好档案归档与保管工作。
附件:
1.开户申请表
2.学习成果入档申请表
3.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积累标准
4.用户办理流程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开户申请表
| 客户填写 |
姓名 |
|
姓名(英文或拼音) |
|
照片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 民族 |
|
国籍 |
|
政治 面貌 |
|
| 证件种类1 |
|
证件编号1 |
|
| 证件种类2 |
|
证件编号2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 手机 |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
现居住地 |
|
| 认证中心打印 |
开户中心名称 |
|
| 开户中心代码 |
|
| 账户类型 |
个人□ 单位□ 组织□ |
| 业务主管:复核: 经办人: 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
|
填写说明
1.证件类型可选择: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学习成果入档申请表
| 客户填写 |
姓名 |
|
出生日期 |
|
| 证件种类1 |
|
证件编号1 |
|
|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别 |
学历教育□ 非学历培训□ 非正式非正规□ |
| 成果类型 |
|
等级 |
|
| 学习形式 |
|
|
|
|
|
培训机构 |
|
| 颁证机构 |
|
颁发机构 |
|
| 成果描述 |
|
有效期 |
|
| 学历颁证机构 |
|
授予日期 |
|
| 学位颁证机构 |
|
授予日期 |
|
| 认证中心打印 |
开户中心名称 |
|
| 开户中心代码 |
|
| 账户类型 |
个人□ 单位□ 组织□ |
| 业务主管:复核: 经办人: 年月日 |
|
|
|
|
|
|
|
|
|
|
|
|
填写说明
1.等级:参照标准制定指导文件中的学习成果框架等级
2.成果分为:
(1)学历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高职(大专)教育毕(结)业证书、中职(中专)教育毕(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书、国外学位证书、其他;
(2)非学历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行业准入证书、培训证书、培训项目、等级证书、其他等;
(3)非正式非正规: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工作技能、技术创新、技术成果、发表作品、文化传承、竞赛奖励、其他等]、
3.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成人业余、夜大学、函授教育、远程教育
附件3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积累标准
1.学习者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须在正式的、经过认证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进行;
2.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只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参加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进行积累,对2011年1月1日之前参加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不予积累;
3.非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按年度进行积累,学分有效期三年,不重复累积;
4.参加非学历继续教育且考试总成绩合格者,16学时累积为1个学分;
5.每学年最多累积60个学分(对应960学时),超过60个学分不重复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