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州)开放大学、直属学习中心:
为保护学生正当权益,妥善化解风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国家开放大学决定组织开展停招或撤销学习中心专项工作。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停招或撤销学习中心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摸清停招或撤销学习中心在籍生规模及其具体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校章的PDF版停招或撤销学习中心自查报告、“一学习中心一策”管理方案和相应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529213182@qq.com。
联 系 人:李颖
联系电话:(0931)8823191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停招或撤销学习中心专项工作的通知
甘肃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