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
指导教师网上培训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指导能力,省校决定开展“2019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网上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形式
培训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30日。
培训形式:采取教师自主学习、分校(站)督促的形式。
二、培训内容
1.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要求。
2.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培训地址
综合实践环节培训材料及试题已上传至甘肃电大教师在线(http://117.157.67.102:8080/moodle/)培训项目的栏目中。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自行下载相应专业培训材料认真学习,并完成相应的答题任务。
四、参加人员
各分校(站)、校内有关部门(单位)申请指导资格的专兼职教师。
五、申报条件
1.本科专业: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成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应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科专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每位教师最多只能申请两个相近专业的指导资格。
六、具体要求
1.各分校、工作站按省校申报条件要求于9月18日前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学历、职称、专业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的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教师于9月19日—9月23日前自主学习相应的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培训材料。
3.9月26日前参加培训的教师按照各专业考试要求完成答卷并提交至分校或直属工作站,由分校、直属工作站将答卷集中分类后,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教师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的电子照片、报名表(见附件2)及答卷分类打包发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见附件1),并及时告知,同时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学科学院教学秘书,并及时告知。各专业责任教师、教学秘书收到分校、直属工作站的有关材料应及时给予回复,以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4.10月10日前各专业责任教师请将本专业所有参加培训教师的审核结果(不合格的请注明原因)按照附件4汇总后发到各学科学院教学秘书。
5.10月15日前各学科学院教学秘书将汇总结果发到教务处考试科苏梅邮箱:609639247@qq.com。
6.省校将于10月20日前在学校主页公告栏公布培训、审核结果。
7.个别没有列入此次培训的专业,但分校(站)需要申请指导教师的,请与相关专业责任教师联系(见附件1)。
8.尚未进入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新开专业,此次不予培训。
七、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李琼,联系电话:0931-8721730,邮箱:812171066@qq.com;
理工农医学院:杨斌,联系电话:0931-8822079,邮箱:107364650qq.com;
经济管理学院:安乐,联系电话:0931-8826360,邮箱:360290613@qq.com;
教务处:苏梅,联系电话:0931-8827057,邮箱:609639247@qq.com。
附件:
1、2019年开放教育专业责任教师信息表
2、2019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培训报名表
3、2019年全省电大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网上培训报名汇总表
4、2019年综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培训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