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相关部门、单位:
为保证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在国开学习网上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校(站)工作要求
1.注册指导教师:各教学点负责在国开学习网为培训合格的本科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注册(注册为辅导教师身份)。
2.导入学生选课数据:各教学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综合实践环节代码进行选课,避免因选课失误造成学生无成绩。
3.完成学生分班与指导教师分配工作:各教学点按照考场座次单进行学生分班和指导教师分配,务必采用手动分班、分配指导教师。班级命名按以下要求进行:分校直属教学点或教学点名称+XX春或秋+专业名称+本+(座次单上首位学生姓名)。例如:清水工作站16春法学本(李玉);天水直属16秋行政管理本1班(张青)。
4.提交和评阅实践环节材料:各教学点按时督促学生将毕业论文、实践报告、课程实践等材料的定稿提交至国开学习网相应专业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中;指导教师登陆国开学习网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实践报告、课程实践等材料进行审阅并评定成绩。
二、省校工作要求
1.专业责任教师:
(1)上传文件:上传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相关材料,包括: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意见,毕业论文、实践报告和课程实践撰写体例,学位论文有关要求等。
(2)设置时间:登陆国开学习网设置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辅导教师评阅截止时间等。
(3)审核材料:登陆国开学习网完成毕业论文和实践报告等材料的最终审核工作。
(4)导出成绩表:登陆国开学习网导出毕业论文、实践报告和课程实践等成绩表,注意成绩表以Excel格式导出。
2.学科学院:
(1)分配责任教师:按照附件1中各专业代码分配专业责任教师。
(2)汇总、审核成绩表:将学院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成绩表以附件2的格式汇总到一张表,并对成绩表进行核查(核对课程ID、成绩表格式是否正确等)。
(3)提交成绩表:将汇总无误的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考试科,纸质版须有学院盖章。
3.教务处:
教务处考试科对学科学院提交的成绩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最终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其他要求
1.本学期不再报送纸质座次单和成绩汇总表,但需将电子版成绩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专业责任教师,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
2.请各分校(站)、开放教育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操作程序做好学生选课、分班、班级命名和指导教师分配等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将毕业论文、实践报告和课程实践等材料的定稿提交至国开学习网,学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指导教师评阅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逾期将不能上传和评阅。下学期成绩复查时不再接收补报、漏报、错报的综合实践资料,所以请各分校(站)、开放教育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本学期综合实践环节。
3.请各学科学院督促专业责任教师于2021年1月18日前审核学生上传到国开学习网的材料,并导出各专业的成绩表。各学院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汇总无误的成绩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考试科。
四、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学院:李琼
联系电话:0931-8721730
经济管理学院:张巧丽
联系电话:0931-8826360
理工农医学院:杨斌
联系电话:0931-8822079
教务处:苏梅
联系电话:0931-8727057
附件:
1.开放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选课对照表
2.开放教育XXXX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成绩表
3.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成绩汇总表
4.开放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责任教师信息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