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25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校内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强化综合实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教师教学指导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省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417日至430日。

二、培训内容

1.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要求实施方案等。

2.针对近年来综合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问题解决方法

三、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采用在线培训方式

2.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学习培训内容,完成相应培训任务考核

3.在线培训https://jwc.gsou.edu.cn/xzzq.htm

四、申报条件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省校开放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办学单位兼职教师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将获得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资格。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可申请两个相近专业的指导资格。

(一)本科专业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大学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两年以上开放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科专业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办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417日前参训教师的学历、职称和专业等信息初审工作,并通知初审合格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2.各办学单位统一收集整理汇总所属学习中心/部门参训教师的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报名表(见附件1)及培训答卷430日前发送至各专业责任教师邮箱(见附件2),同时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教学部杨静老师邮箱。

3.各专业责任教师于58日前完成参训教师培训资料审核,并对参训教师考核情况给出结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需备注原因。教学部汇总各专业参训教师培训考核结果见附件4,于512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4.教务处519前在学校主页教务教学栏目公布培训考核结果。

5.办学单位需要申请未列入此次培训的专业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请与专业责任教师或教学部杨静老师联系。

六、联系方式

教学部: 静  0931-88220791045740447@qq.com

教务处       0931-8825481609639247@qq.com


附件:

1.2025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报名表

2.2025年度开放教育专业责任教师信息表

3.2025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4.2025年度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培训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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